2026年9月17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26年全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成文9月16日,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处)。通报称,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部署,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现通报部分典型案例,要求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自查自纠。这是继四川之后,又一川滇省份以省级部门名义集中曝光物业违规案例,释放的信号很明确:公共收益、违规收费、消防安全,是本轮整治的三条高压线。

一、公共收益:挪占、隐瞒、拖延移交,一律追责

通报中多起案例直指公共收益“糊涂账”。文山市世纪名苑A区,物业服务企业云南家耀物业拖延移交小区公共收益资金及配套财务档案;经文山州、文山市两级住建部门上下联动,先后下发执法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企业负责人,并将该违规行为纳入物业行业信用评价扣分,最终该企业将6.82万元公共收益全额划转至小区业委会账户,经营合同与财务资料一并移交,并承诺不再参与该小区公共区域经营。勐海县莎湾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房屋装修期间违规收取电梯维护费,涉及1472户、金额29.44万元;勐海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后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对两家涉事企业分别罚款2.29万元、6460元,目前费用已全额退还业主。两起案例共同说明: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专户管理、定期公示、移交清算,缺一项都构成侵权。

二、违规收费:加价水电气、巧立名目,退费叠加罚款

景洪市玖沐雨林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西双版纳世欣物业以水电损耗为由向业主加价收费25.97万元;景洪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住建局立案调查后,下达退款通知书、责令限期退还,并作出罚款12.98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款项已全部退还。红塔区则对富康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取装修押金、封窗押金问题责令退还。这一类“巧立名目”“变相加价”的收费,往往披着“损耗”“服务费”的外衣,业主不易察觉;通报表明,凡超出政府定价或未经约定擅自收取的费用,都必须清退,并可能叠加行政处罚。

三、消防安全:消控室脱岗无证、设施瘫痪,零容忍

消防类问题在通报中同样醒目。罗平县幸福时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期间存在楼道杂物堆放、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巡查台账缺失等问题,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在岗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企业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孟连县勐阿国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屋面消防稳压罐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不能正常联动,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小区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脱岗、无证、失修,任何一项都足以让业主暴露在真实风险中。

四、给业主的三条实操建议

第一,定期查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电梯与消防设施维保、物业费使用情况,依法应当公示;线上小程序或线下公告栏都可作为核对入口。第二,留好证据。发现收费票据、加价通知、消防隐患照片与视频,及时留存,是后续投诉与维权的关键。第三,会举报。底数不清、收费不实、安全隐患,先向物业和业委会/物委会书面质询,未果可向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联合执法进小区”渠道反映。

五、对齐“物业信息一站透明”

优物查的定位正是“物业信息,一站透明”。云南此番以省级通报形式集中曝光,与四川、中纪委的整治部署一脉相承——公共收益公示、信息公示、企业信用评价,正从“倡导”变为“硬指标”。我们持续收录川滇两地物业处罚、诉讼、政策动态,并逐条附官方原文链接,目的就是把“账目要公示、收益归业主、退出要移交、安全要兜底”这些法定权利,从纸面交回业主手里。

本文引用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全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2026-09-17发布,成文2026-09-16,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处,zfcxjst.yn.gov.cn);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的相关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