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0日,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第四批)的通报》。与省、市前几批多聚焦"公共收益挪用""消防安全失管"不同,这一批的"主角"清一色是违规收费:向业主多收的二次加压费、加价的水费、电动车充电桩被加收的电费。四起案例合计责令退款约9.18万元、罚款约4.39万元。名单上的企业,钱要退、罚要缴,一个都跑不掉。

一、第四批的"主角"变了:整治从公共收益延伸到收费端

通报开宗明义,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前几批曝光的多是公共收益"糊涂账"和消防隐患,这一批则把镜头对准了业主日常最容易"被多收钱"的环节——水电费和加压、充电等衍生费用。这与四川正在推开的"安逸小区·明白账"制度中"服务收费"一本账、云南全省整治部署高度同频:收费要透明,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把每一笔钱摆到阳光下。

二、四起案例,逐个数清楚

1. 景洪市版纳上品小区: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在向未实际产生供水二次加压费用的业主,仍按惯例收取二次加压费。景洪市住建局将线索移交市场监管局,认定其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责令退还加收的 55676.9元,2026年6月另处行政罚款 27838.45元。

2. 景洪市澜岸·泊宫小区:西双版纳寰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执行政府定价标准,违规加价收取水费。市场监管局立案后责令退还 8640元,2026年8月处罚款 4320元。

3. 景洪市王府广场小区:西双版纳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 1元/千瓦时 的标准向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主体收取电费,在电费中违规加收。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 20716.22元,2026年6月处罚款 10358.11元。

4. 勐海县河畔之梦、和谐苑小区:西双版纳丰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执行政府定价,违规加价收取水费。责令退还 6750.78元(实际已退6622.5元,剩余128.28元因业主无法联系暂未退还、由监管部门没收),2026年7月处罚款 1350元。

四起相加,业主被违规收取的费用合计约 9.18万元,监管部门开出的罚款合计约 4.39万元。退赔叠加罚款,是这一轮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直观注脚。

三、为什么"小钱"值得全州通报?

这些费用单笔看起来不多,却有共同特征:一是隐蔽。水费、加压费、充电电费往往打包在物业代收或公摊里,业主很难逐笔核对政府定价与实收价的差额;二是披着"合理"外衣。以"损耗""服务费""公摊"为名加价,许多业主误以为是行业惯例;三是政府定价不可碰。水、电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付,只能按标准执行,擅自加价本身就违法,与是否"实际产生成本"无关——版纳上品那笔二次加压费,正因为部分业主并未产生加压,收费就站不住脚。

四、业主怎么自查、自防、自维权

五、对齐"物业信息一站透明"

优物查的定位正是"物业信息,一站透明"。西双版纳此番以州市级通报形式集中曝光违规收费,与四川、中纪委的整治部署一脉相承——公共收益公示、收费透明、企业信用评价,正从"倡导"变为"硬指标"。我们持续收录川滇两地物业处罚、诉讼、政策动态,并逐条附官方原文链接,目的就是把"账目要公示、收费要合规、收益归业主、退出要移交"这些法定权利,从纸面交回业主手里。

本文引用来源: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第四批)的通报》(2026-09-30发布,来源: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sbn.gov.cn);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的相关部署;四川省住建厅"安逸小区·明白账"制度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