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丨抓紧抓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作者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张铁军。文章把“物业服务”明确列为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的“重点”,并给出一条从“办案开路”到“制度供给”的清晰路径。对业主而言,这意味着公共收益、物业费收支、维修资金这“三本账”的透明化,以及物业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顽疾,将获得更高层级、更常态化的监督与纠治。
一、一句定调:物业服务成整治“重点”
文章在“聚焦可感可及,在赢得民心上持续作为”一节中写明:“以信访治理为牵引,以物业服务为重点,带动工资拖欠、资质审批、燃气安全、城管执法等突出问题整治,既聚力攻关、打好歼灭战,又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这句话分量很重——在住建领域一众民生议题中,物业服务被单列、并置于“重点”位置。
它延续了9月初中纪委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纳入全国性民生实事的定调,但层级更高、表述更明确:不是某一地的局部动作,而是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直接推动的全国性治理取向。此后各地“聚焦物业服务”的专项整治,有了更上位的执纪依据。
二、两条主线:办案开路,制度供给
文章给出两条并行主线。其一,“坚持办案开路”:把集中整治与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结合起来,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对近年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包联督办、逐一销号;强调“前进一步、深挖一层,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着力把一个领域、一个行业的深层次问题查清摸透。其二,“聚焦治理效能,在常态长效上持续深化”:把整治工作与正在推进的相关改革结合起来,避免“运动式”一阵风,推动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机制。
三、制度供给路线图:条例修订、协调运行新模式、好房子标准
最值得业主关注的,是文章列出的具体制度建设方向:积极推动物业管理条例和建筑法的修订;出台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文件;制定“好房子”系列标准;修订既有住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标准。这几项几乎条条命中业主痛点。
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关系到业主与物业的民事契约定位、公共收益归属与强制公开、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协调运行新模式”文件,直指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容易被架空的长期难题;好房子标准则把“管得好”与“盖得好”打通,倒逼物业服务质量可量化、可评价。
需要补充背景: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已列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修订”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也将“好房子”建设经验推广到第二批(建办标函〔2026〕206号,9月1日印发),“提升运维服务水平”首次单列成章。中纪委此文,等于把立法与标准建设的供给节奏,与群众身边腐败整治直接挂钩。
四、对业主意味着什么:知情权与监督权被上锁
落到业主可感知的层面,这轮取向带来三件事。第一,公共收益、物业费收支、维修资金“三本账”的公示将更刚性、更可追溯——从“阳光物业”小程序到业主共有资金专户,知情权正被制度和平台固化。第二,当物业拒不公开或公开不实,业主的投诉与监督入口更高、更明确,从街道社区、住建部门到纪检监察的嵌入式监督形成闭环。第三,物业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资源、挪用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等行为,被列为重点查办对象,违规成本进一步显性化。
建议业主主动做三件事:定期查看本小区公共收益与收支公示(线上小程序或线下公告栏均可);发现底数不清、收支不实,先向物业和业委会/物委会提出书面质询,未果再向住建部门或“联合执法进小区”渠道反映;换物业或选聘前,把候选企业的信用与处罚记录作为必查项。
五、对齐“物业信息一站透明”
优物查的定位正是“物业信息,一站透明”。政策越强调公示与信用,业主越需要能把分散在住建、信用、司法等渠道的碎片拼成一张可懂画像的工具。我们持续收录川滇两地物业处罚、诉讼、政策动态,并逐条附官方原文链接,目的就是让“公共收益归业主、账目要公示、退出要移交”这些法定权利,从纸面落到业主手里。
物业整治的闸门已经拉开,而且这次写进了制度供给的路线图。对用心服务的企业,这是清朗市场的机会;对业主,这是把“知情权”真正握回去的契机。
本文引用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丨抓紧抓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2026-09-10,作者张铁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6-0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第二批)的通知(建办标函〔2026〕206号,2026-09-01)。